推广 热搜: 新能源  pe土工膜  改性塑料  聚氨酯  经济  土工布  苯乙烯  煤价  土工布价格  塑料袋 

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

   日期:2017-07-24     来源:中国篷布网    作者:中国篷布网    浏览:1121    评论:0    

    讯: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按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简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审批程序,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利于放宽市场准入、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促进“中国制造”品质升级。

    《决定》指出,要进一步调整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对能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质量安全的输水管、泵等19类产品取消事前生产许可;对与大众消费密切相关、直接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电热毯、摩托车乘员头盔等3类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不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经上述调整后,继续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减至38类。同时,对仍需实施生产许可,且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有效的饲料粉碎机械、钢丝绳等8类产品,将许可权限下放给地方质检部门。目录调整后,取消、转认证、下放幅度达50%,有利于持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直接为企业松绑、降低企业的时间成本。

    《决定》要求,对继续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由质检总局组织有关地区和行业试行简化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一是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改由企业提交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二是后置现场审查,企业提交申请、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并作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后,经形式审查合格的,可以先领取生产许可证,之后接受现场审查。对通过简化程序取证的企业,在后续的监督检查中,如发现产品检验或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由发证部门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简化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后,部分符合要求的企业甚至可以当场取证,让企业有更多的时间投入质量管理、技术创新等更重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当中,为企业争取更多发展空间,激发市场活力。

    《决定》强调,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好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调整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工作的落实和衔接,加快推进配套法规和制度建设,做好经费保障,完善相关技术标准,稳妥实施相关产品由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频次和品种,对此次取消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实现抽查全覆盖。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国务院将根据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工作情况,适时启动法定程序,修订相关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

    国发〔2017〕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进一步调整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取消19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将3类工业产品由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将8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由质检总局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共计38类,其中,由质检总局实施的19类,由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的19类。

    对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为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取证成本,由质检总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地区和行业试行简化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一是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改由企业提交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二是后置现场审查,企业提交申请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并作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后,经形式审查合格的,可以先领取生产许可证,之后接受现场审查。对通过简化程序取证的企业,在后续的监督检查中,如发现产品检验或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由发证部门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调整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工作的落实和衔接,加快推进配套法规和制度建设,做好经费保障,完善相关技术标准,稳妥实施相关产品由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要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频次和品种,扩大抽查覆盖面,对此次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实现抽查全覆盖。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国务院将根据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工作情况,适时修订相关行政法规。

    附件: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取消、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下放管理权限的

    产品目录(共计30类)

    2.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共计38类)

    国务院

    2017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取消、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下放管理权限的产品目录(共计30类)

下放管理权限的产品目录

下放管理权限的产品目录

    附件2

    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共计38类)

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

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

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

 
打赏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Powered By DESTOON